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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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妞妞:好评
是一家集住宿餐饮一体,出大门就是商场银行很方便,住宿整体感觉很棒感谢前台帅哥韩旭帮忙免费升级房间,视野上感觉很好??
会员3591:好评
环境好,服务好。直接给32个赞,肯定值得你去住……
晶晶:好评
感谢丁香阿姨的帮助,下次和妈妈还来这里游玩,谢谢丁香阿姨送给我的图片我非常喜欢,下次也给阿姨带好玩的